根据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、《石家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、三条及第十条、《石家庄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》(石国资[2022]6号文件)相关要求,现对石家庄上安电厂余热入市项目已完工程进行评估,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
对拟收购已实施的约2.8公里连接线工程热力管网等相关工程的资产评估。
二、报名条件
1、报名机构须具备财政部门批准的评估资质,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、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
2、报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
3、报名机构经办过相关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
三、限价
限价:报价不得高于冀价经费[2011]9号收费标准的80%,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40万元。
四、评分办法
综合评分法总分按100分计,其中报价费率占60分(各家报价相加平均后为基准费率,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为60分,高出基准费率1%,减1分,低于基准费率1%,减0.5分),方案、业绩占40分。如综合评分相同时,报价费率低者中标。
五、申报需提交的材料
1、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授权委托书原件
2、参与项目评估人员安排及主要成员的资质、工作经历
3、不少于3项相关评估的业绩、业绩证明原件
4、评估方案
5、评估质量保证,承诺对多评、漏评等事项承担责任
6、加盖公章的评估实施计划表
7、报价函
请报名机构于2022年5月15日17:00前将报名信息(即第1-6条提交材料)扫描件发至邮箱huanwangyusuan@126.com,联系电话:0311-69153235,联系人:张楠。
六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请报名机构于2022年5月16日10:00到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(石家庄东站东配楼211室)开标,现场提交装有上述材料的密封袋,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。
凡出现恶意超低报价者,将被列入我公司黑名单且2年内不得参与投标。
注:开标后,凡参加开标人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统一放置,开标期间不允许接打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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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